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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来信内容 来信时间: 2026-02-28

【来信标题】:公租房政策咨询
内容:亲爱的工作人员您好, 我父亲于数年前申请了一套公租房,目前正在居住。今年父亲计划从我爷爷名下继承一套房产,面积约40平,房屋建成久远,不具备居住条件。请问继承后,是否会影响现有公租房的使用?如无法继续使用,是否有其他保障政策?

回复内容

【受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6-03-03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及时转办,现反馈如下:根据《邢台市中心城区2025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政策,襄都区居民家庭可以在市主城区有自有住房,自有住房面积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以下且总面积不超过50平。如需详细咨询政策,可致电襄都区住建局电话:525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