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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5


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成员分工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部门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行动、年度工作计划等。

(四)政务服务

主要包括:本部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基本信息、范围与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信息。

(五)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等。

(六)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治安管理等有关统计数据。

(七)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建议提案结果公示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xiangdu.gov.cn。本机关也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xiangdu.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受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1.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指挥中心(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邢台市襄都区泉南东大街768号

邮政编码:054001

联系电话:0319-3098041

2.襄都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网址:http://www.xiangdu.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邢台市公安局襄都分局

二〇二一年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