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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14号公告附件: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pdf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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