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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襄都区分局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 2023-09-14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运转、综合文稿起草、会务、信息、安全、机要、保密、值班、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印章管理、车辆保障、信息化等工作。

(二)法规股: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生态环境标准、基准、技术规范的宣传、监督落实、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对执法案卷进行法制审核,承担信用牵总工作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组织生态环境普法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股: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各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自然生态保护股: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相关工作,监督影响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和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破坏恢复以及湿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秸秆禁烧等工作。

(五)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股: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水生态环境股: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开展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和流域生态补偿及水环境污染限期治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组织落实自动监测站日常保障工作及多种监测工作。

(七)大气环境股:负责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股:负责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九)审批服务与排放管理股: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合开展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审查工作;做好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工作。

(十)环境执法管理股: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按照要求开展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牵头协调生态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负责8个乡镇办环保所执法监督与指导工作。

(十一)党群与人事管理股:负责党群和分党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以及统战、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邢台市襄都区光明街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6月-8月);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9月-5月)

联系方式:0319-3033707

负责人:赵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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