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30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索引号:zfbgs/17159135527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邢台市襄都区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邢台市襄都区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保证突发事件期间我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人民基本生活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邢台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编制目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运行调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将突发事件情况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市场有效供应和平稳运行。
(二)基本原则。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本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原则进行。
二、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以上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
(一)监测对象和内容
监测对象: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供应企业。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供给、销售和价格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和各监测点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启动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三)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按照全市统一标准,预警级别分两级:Ⅰ级(红色预警)为市主城区或两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Ⅱ级(黄色预警)为一个县(市、区)或两个以上乡镇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市商务局负责提出预警的启动、警级的调整、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属于Ⅰ级的由市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属于Ⅱ级的由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确认
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后,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经核实确证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应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级部门报告,并立即向区政府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向各乡镇(街道)发布黄色预警警报;经核实确证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应主动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工作。
三、组织机构、部门分工
(一)组织机构
1.区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区政府成立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工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及各乡镇(街道)为主要成员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发生突发事件时期全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2.区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区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监测、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备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区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信息组、市场供应组、支持保障组和市场监管组,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履行相应职责。
3.各组职责
综合信息组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综合文字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相关事宜;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信息传递及文件管理工作。
市场供应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工作。
支持保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储备和销售所需的资金、能源和交通运输工具。
市场监管组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各部门分工
区商务局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食糖、蔬菜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
区发改局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区科工局负责食盐生产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货源供应,及时督导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根据市场应急需要,将合格的食盐运送到销售单位。
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区卫健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联系市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应急商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三)指挥系统的启动
市、区政府批准启动预警后,区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四、应急控制措施
(一)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按照有利于稳定人心、市场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强化正面引导。
(二)做好市场供应通报工作
督导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及时向社会通报市场供应情况,为媒体记者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做好商品调剂工作
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做好储备物资投放工作
首先动用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区储备物资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市级物资储备。
(五)做好相关设施调集工作
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六)做好生活必需品干预工作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对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干预和定量销售制度。
五、其他事项
(一)预案更新与管理
区商务局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本预案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二)奖励与责任
1.对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谎报、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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