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6-1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第2季度河北省农村新建(翻建)住房数据核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区自规分局规划审批科组织各乡镇核查统计员通过系统领取图斑,逐图斑实地核实是否属于农村新建(翻建)住房情况,采集现场照片填报相关信息,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并按时汇总上报2024年第2季度农村新建(翻建)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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