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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 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4-09-04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高黎明主持召开与党组书记、局长郭月敏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高黎明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张瑞芬主持会议,郭月敏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二巡察组有关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全体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情况的政治监督。

高黎明表示,区委对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对区城市管理局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巡察要求上来。要把接受巡察的过程变成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变成健全机制、增强动力的过程,全面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工作开展。

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区城市管理局工作50天(巡察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7631985077(8:00-18:00),电子邮箱:xdxc020702@163.com,专门邮政信箱:襄都区南羊市道与丰仓街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2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城市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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