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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都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7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将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主动公开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情况,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截至目前累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525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866条,官方头条号发布信息1595条,政府网站发布工作信息96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2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信息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政务信息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专栏维护及监督检查责任明确到具体的责任人员,严格对公示信息的审查把关,确保公示信息不出现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涉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事项共4大项,涵盖了从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到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等多种事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主持,做到及时有效的公开司法局日常工作信息,没有发布不当信息或言论等违法违规问题,无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我局还积极发挥“清风普法”新媒体平台优势,以“清风普法”头条号、微信、微博公开为主,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积极推进网络、媒体、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形式的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群体,拓展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我局在统筹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提高干部的政治站位,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运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总结政务公开工作有力经验,树立工作榜样,提高荣誉感和使命感,形成了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

二是明确分工职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政务信息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办公室定期对网上公示信息进行审查维护,定时组织对网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对公示信息的审查把关,确保公示信息不出现错误。

三是加强制度管理。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台账,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则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无)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概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是信息公示数量没有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二是内容上,会议信息偏多,活动信息稍少;三是部分公开信息不够及时。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信息报送量,紧紧围绕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掘更多活动信息,充分利用“清风普法”头条号、微博、微信等载体,第一时间将政务信息向群众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向好向上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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