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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襄都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14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襄都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持续推动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增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监管”“涉农补贴”“社会救助”等子专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全年共发布信息1349条。二是严格信息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质量数量两手抓”。三是着力落实省、市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目前我区开设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30个,已完成省平台及国办平台注册备案,并按照要求规范运营及监管,信息发布及时,确保各账号每周必更新,未出现表述错误和安全泄密事件及使用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今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电子邮件申请3件,快递信函21件,除2件需跨年度办结外,其余均依法依规完成答复,办理过程和答复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规范》要求。认真学习研究《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优化相关工作流程,主动延伸服务,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围绕便民宗旨,公开惠民政策、民生工程、脱贫攻坚、养老服务、疫情防控等信息。三是加强公开平台信息管理,根据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解决错链、失链、错别字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围绕国家、省、市考核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对襄都区政府网站进行规范化改造,增加并细化信息公开平台各专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省内优秀政务新媒体做法与经验,创新信息发布形式;积极参加全省“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媒体作品网络推选活动,获得人气组第三名的好成绩。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组织全区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各部门积极参加全省四级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线上培训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健全政务公开考核体系,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网站信息发布等工作纳入考核指标,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5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16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9.29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解读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度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有待创新。

下一步,我区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向深层次推进。一是完善政策部署、精准解读措施,通过对客观数据、具体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文字解读、图文配套等方式,真正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二是在丰富公开内容的同时,探索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开工作形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丰富、渠道广泛、灵活方便,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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