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03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索引号:zfbgs/1775178745278
一、起草依据
根据《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编制了《邢台市襄都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规范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实现襄都区规划管理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规定》从总则、底线管控、规划管控指引、其他条款和附则五方面,规定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和规模、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防控线、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安全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统筹引导农村宅基地、公共服务类、公用设施类、产业项目类、特殊用地和历史文化保护等规划布局和地块控制,并规定了负面清单。
三、政策亮点
1.实现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全覆盖。
2.一类规划用地一个管控规则,体现通用性。
3.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调整的,适用本《规定》。
4.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合法权属来源的土地,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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