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0-10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索引号:zfbgs/1760426291877
一、为什么要修订《邢台市襄都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邢台市襄都区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河北省部分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参照《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2025版)》,修订了《邢台市襄都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责任清单》)。
二、《责任清单》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责任清单》以表格形式明确26个部门(单位)共108条监管内容,涵盖“监管职责、监管依据、与相关部门责任边界、监管事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五大核心要素。
三、《责任清单》增加了哪些监管职责?
一是增加原有部门8项监管职责。市公安局襄都分局新增“低慢小”航空器的监管,依法管控“黑飞”行为;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增冶金矿产资源项目安全管理和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增农村气代煤安全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襄都区分局新增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监管;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新增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科研项目建议,电信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增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是新增4个部门明确监管职责。增加区城镇化管理服务中心“校车安全监督管理、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方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区邮政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邮政、快递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安全监管”;区总工会“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三是补全9类新兴领域监管空白。针对近年来行业发展新场景,明确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水域和船舶安全(区城镇化管理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小餐桌”等校外托管机构、青少年夏(冬)令营安全、拓展训练场所(含野战基地)安全(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托育机构安全(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依职责分工负责);高风险旅游项目(如玻璃栈道、悬崖秋千)、游乐设施安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新型储能电站安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城市大型综合体安全(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等依职责分工负责)。
四、《责任清单》删除了哪些监管职责?
删除了区商务局在经济开发区(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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