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09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索引号:zfbgs/1726819351308
现就《邢台市襄都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邢台市襄都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4年7月12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邢台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邢政发〔2024〕4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为贯彻落实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了《邢台市襄都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共有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目标要求。到2025年,襄都区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2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达到省定目标;助力全市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后十”之外;完成省、市下达的氮氧化物和VOCs“十四五”减排目标。
第二部分至第八部分是重点任务。重点围绕深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化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深化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整治扬尘面源污染、持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支撑能力建设等7个方面,制定了24条具体措施及工作任务。
第九部分是保障措施。坚持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空气质量负总责。
三、制定《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坚持与市方案要求的目标任务及举措保持对应,结合区域实际逐条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好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二是积极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广纳谏言,保障方案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三是健全机制体制,配套实施了对各乡镇(街道)的空气质量改善考核工作,对月排名倒一的属地乡镇(街道)及时通报预警,倒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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