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8-17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索引号:zfbgs/1694590507277
参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邢政办字〔2022〕59号)文件精神,以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邢台市襄都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襄政办字〔2023〕34号,以下简称《预案》),2020年7月22日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邢台市襄都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襄政办字〔2020〕8号)同时废止。
问:《预案》的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问:《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邢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邢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邢台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本预案。
问:《预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统筹指挥事故处置工作。明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等18个区直单位的职责分工;二是预警与信息报告制度。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本地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依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于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区相关部门(单位);三是应急响应。先期处置时积极开展医疗救援、保护现场并抽样检验、事故初步调查、事故评估、事故转办调整并做好信息发布准备,规定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方法,做好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后期工作。事发属地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完成总结评估报告,做好表扬奖励与责任追究;五是有关保障。人员技术保障、物资经费保障、医疗救治保障、信息保障、社会动员保障。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