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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区科工局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4-04-01      发布机构: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方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一、区科工局机关室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区科工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在区科工局机关设立室外吸烟区,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范围内吸烟。

四、各科室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五、办公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

、发现干部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1次通报批评所在部门;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和所在部门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有义务阻止。

、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十、各科室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本规定自202403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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