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8-11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邢台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区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由区依法行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我区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接到《邢台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制定《邢台市襄都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邢襄依法行政办〔2023〕9号)并下发至各乡镇办、区直各部门。要求各单位坚持“谁起草谁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认真履行清理职责。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由起草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经区司法局审核后,报区政府决定;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自行清理,部门联合制定的和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文件,由牵头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作出清理决定,清理结果报区司法局备案。
二、分工明确,统筹推进
我单位严格按照清理工作标准和时限,落实清理责任,坚持应清尽清原则,凡宣布失效、废止和能即时修改的,不得拖延;凡列入拟修改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的衔接,运用好历次清理和专项清理成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清理结果
经过认真梳理,我区拟保留和延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已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已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已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列入修改计划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邢台市襄都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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