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简体  | 
首页 >  专题 > 法治政府 > 通知公告

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3-11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2024年,襄都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首善之区、科创新城、文化名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襄都区顺利通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复查,河北眼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邢台三中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思想引领,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区长带头向全区干部讲法治课,全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显著增强。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等研究法治相关工作20次,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压实“一把手”责任,对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察检查,推动责任传导、任务落实。

三是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审查的工作机制,为政府重大行政合同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提高合同质量。对社会影响较大、关系民生等重要合同,实行司法局工作人员与法律顾问“双重把关”2024年以来,共审查政府合同协议36份,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供区领导决策参考。其中,为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合同15份,为相关招商引资项目在我区落地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快职能转变,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企业服务中心功能,围绕企业开办、投资建设、变更歇业、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提供领办帮办代办服务,今年接受企业群众政策咨询,帮办代办需求1800余件。制定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明白纸》,梳理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57个办理项。襄都区成功创建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省级试点,个体工商户注销省级试点。

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制定《襄都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非禁即入。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涉企政策文件清理严把清理对象、清理重点,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对我区3件涉企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招投标“双盲”评审进场交易项目127个。推进助企政策落实,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1300余件。

三是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打造精准分类、统筹协同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2024年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15个,参与双随机抽查946户,抽查结果100%对外公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实施联合奖惩案例100余次;“双公示”日通报,全年数据完整性、及时性100%;引导市场主体入驻市“信易贷”平台,全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认证的企业数量为13137家。

三、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完善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机制,稳妥有序做好执法队伍整合撤并。建立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规范罚款专项行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以宣传教育与指导改正相结合的方式处置轻微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行政执法软环境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市级“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应用,落实“入企扫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扫码的同时,自动向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云备案,实现线上线下全面监督。持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展行政执法“伴随式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同时,梳理汇总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及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并将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拓宽社会公众监督渠道,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制度,自行组织或联合下放权力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十余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性质、岗位情况进行核实,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随机抽取60%执法人员和新调整的执法人员共计约260人集中考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建设阳光政府推动行政权力监督全覆盖

一是构筑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4年承办省、市和区两会交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152件,政协提案222件,按时办结率、走访率均达100%。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扎实开展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完成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53个,审减率11.22%。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重点领域发布信息3924条政策解读10篇,公开人大建议复文20件,政协提案32件清理优化政务新媒体账号25个,保留账号12个,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有效。畅通为民服务渠道,不断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协调工作机制,共接听群众有效来电2.4万次,办结各类诉求5.1万件。

是加强复议应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确保行政争议在行政机关内部化解。2024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8件。畅通复议渠道,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在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咨询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审判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工作的通知》,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应诉职责,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生行政案件败诉情况

优化法律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出台《2024年襄都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利用12.4、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平安建设进万家”“防范校园欺凌”等专题普法活动百余场,12.4宪法宣传活动被新华社、邢台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持续发挥“清风普法”新媒体传播优势,拓宽普法宣传的传播面,累计发布法治信息1.1万条,阅读总量约3800万,满足了群众多样化法治需求,“清风普法”新媒体获评全省十佳新媒体普法品牌。

二是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坚持法治为民,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扩面提质民生工程,畅通“绿色通道”,扩大援助覆盖面。2024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1件,群众满意率100%。多措并举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筛选并向市级推荐主题突出、形式新颖、群众性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6个,区检察院“襄检清风”未成年人保护获评为市级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持续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群众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处事能力大幅提高。

三是巩固人民调解防线作用。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完善司法所管理体制。推进“枫桥式”司法所、调解室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日常管理。开展“人民调解大宣传”活动111次,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社会氛围。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区普遍排查,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64件,有力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争议纠纷的第一防线及主渠道作用。

依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金融、食品药品安全、信访稳定等领域风险隐患,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用好“白名单”,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推动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加快解决。加强自然环境治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农村黑臭水体实施长效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安系统“六类”案件下降率全市第一,“邢襄义警”成为守护城市安全新力量。

六、2025年工作要点

尽管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高,存在执法不规范现象;基层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群众法治获得感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更强的责任担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常态化开展常务会会前学法,丰富学法形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发挥法治保障中心工作作用。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区中心工作,突出“文旅跃升年”、优势产业集群提质增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强化法治服务保障。三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法治意识,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公正。推广“入企扫码”制度、“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包容审慎执法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完善行政争议预防机制,加强行政行为风险防控,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跟踪督办。加强司法与行政衔接,深化府院联动,健全案件通报、信息共享等常态化互动机制,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公正高效解决。五是进一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健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络,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